會務及聯誼活動
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友會 全國總會 會訊
2016
第 六 十 期
4
全
國
總
會
北
科
附
工
學
子
考
進
母
校
之
獎
助
學
金
申
請
辦
法
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友會全國總會
北科附工學子考進母校之獎助學金申請辦法
105.5.21
第六屆第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審議通過
一、為獎勵國立臺北科技大學
(
簡稱母校
)
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
(
簡稱北科附工
)
之
學子考進母校之後能敦品勵學,特依母校校友會全國總會
(
簡稱本會
)
組織章程第六條
第四款訂定本會北科附工學子考進母校之獎助學金申請辦法
(
簡稱本辦法
)
。
二、申請資格:以第一志願考進母校之北科附工學子。
三、繳交文件:
1.
「北科附工學子考進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獎助學金申請表」如附件。
2.
北科附工三學年學業成績證明單。
3.
多元入學測驗成績證明單。
4.
考生選填志願證明文件。
5.
母校學生證影本。
6.
必要時可提出家境清寒證明書。
四、獎助名額及金額:
1.
以母校各學院遴選
1
名新生為原則,合計至多
6
名。
2.
每名頒發獎助學金
2
萬元整及獎狀乙紙,以資鼓勵。
五、申請時間:於
10
月
31
日之前,將上述之必備文件以郵戳為憑寄至本會「
106
臺北市八
德路二段
10
巷
6
號
5
樓校友會全國總會秘書處收」。
六、本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由本會常務理監事組成之。
七、審核標準:依據申請人之北科附工三學年學業成績、多元入學測驗成績、家庭因素等,
遴選得獎人。
八、得獎人之通知及頒獎方式:
1.
凡得獎人將另行各別通知。
2.
凡得獎人應出席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接受頒獎及表揚。
九、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後施行之,修正時亦同。